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8届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细则
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简称“推免工作”)是我校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高素质、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保证推免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3号)文件精神和《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关于做好2018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特制定经济与管理学院推免工作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负责2018届本科毕业生的推免工作,工作职责包括制定推荐标准、分配名额、对被推荐人选进行条件审核、接收处理投诉以及审批推免学生名单等。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周德群、焦宏图
副组长:王英、邓晶、许静
组 员:马静、王子龙、张伟
秘 书:庞依达
二、推荐条件
2018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推荐条件应满足《通知》中第四条的要求。现将推荐条件的有关具体事项明确如下:
1.所有学生均为应届毕业年级学生,需通过全部应修的必修课程,思想品德考核合格,未违背学术诚信(包括无考试作弊行为)。
2.2016-2017学年具有本硕(博)连读资格的学生,学年考核须合格。
3.参加卓越工程师班选拔的学生,其成绩要求为前三年必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2。
4.参加普通班选拔的学生,其成绩要求为前三年必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2。
5.在《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大学生竞赛级别认定表》中列为Ⅰ级甲等的竞赛中获最高级别奖、第二高级别奖的学生(获最高级别奖的团队取前三名,获第二高级别奖的团队取前二名)参加推免,其前三年必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0。
6.拟推荐“支教专项”的学生,其前三年必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0。
7.申请推荐“专长潜质”的学生须在《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大学生竞赛级别认定表》中列为Ⅰ级甲等、Ⅰ级乙等、Ⅱ级甲等竞赛中获奖(以团队参加竞赛获奖的,个人在团队中排名应在前5名),或以第一作者发表SCI、SSCI、EI论文,或在大学期间以第一完成人获得发明专利,并具有较强研究和学习能力,由两名以上教授联名推荐(其中一名须为拟接收该学生的教授),成绩排名须在专业前50%。主持并完成国家、省或校级创新项目的学生将优先考虑。在素质能力方面表现突出,参与重要社会工作,并通过学校的相应考核或获得学校相关嘉奖的,经校推免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其要求可适当放宽。
8.在校期间应征入伍,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学生,可单独申请推荐免试研究生。经校推免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其课程学习成绩要求可适当放宽。
9.凡获得各种义务类奖学金(国防奖学金、国防科技奖学金等)的学生,必须经设奖单位同意、学生处审核后方可推荐。
三、免试研究生推荐细则
按专业前三年的知识与专业学习情况和能力发展绩效评价值,加权计算得出保研成绩,按照成绩排名先后顺序确定我院学生免试研究生资格。
(一)保研成绩计算及排名办法
将大一、大二、大三学年的知识与专业学习情况、能力发展绩效评价成绩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计算,得出一个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即为下表中的保研成绩,按照此成绩进行专业排序。其中,大一、大二、大三学年知识与专业学习情况为教务系统中该学年“平均学分绩点”的百分制(平均学分绩点*10+50);能力发展绩效评价具体办法参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手册(2014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相关加分项须经过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组的认定。
大一学年 大二学年 大三学年
知识与专业
学习情况A1 能力发展
绩效评价B1 知识与专业
学习情况A2 能力发展
绩效评价B2 知识与专业
学习情况 A3 能力发展
绩效评价B3
保研成绩=(A1*0.8+B1*0.2)*0.3+(A2*0.8+B2*0.2)*0.3+(A3*0.9+B3*0.1)*0.4
备注:(1)因交换生出国期间学校只认其学分不认绩点,在推免成绩计算时,交换期间的绩点按该生在校期间的平均绩点计算,而不按出国期间所在学校的课程绩点计算,学生在交换学期(或学年)所获得的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的学分和绩点不予考虑。例:①某同学大二学年出国交换学习一年,该生大二学年的绩点应以该生大一和大三的绩点按学分加权计算而得,该生大二期间如在南航修读课程获得的学分绩点不纳入计算过程;②某同学大二第一学期出国交换学习,则该学期的绩点计算应以该生大一、大二第二学期和大三的绩点按学分加权计算而得,该生大二第一学期如在南航修读课程获得的学分绩点不纳入计算过程,大二学年的绩点取该生大二两个学期绩点的平均值;③某同学出国交换两个学期但跨越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不同的学年,则依据其在校期间的加权平均绩点计算交换学期的绩点,再分别与各学年在校学期的绩点计算本学年的平均绩点,该生交换学期如在南航修读课程获得的学分绩点不纳入计算过程。
(2)根据《通知》中“须着重考核学生的学业水平、学习能力和学术素养”的要求,能力绩效评价中发表论文加分项需由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组组织有关专家对论文质量核定后酌情加分,核心刊物的认定以学校科技部发布的核心期刊目录为准。重要核心期刊(包含SCI/SSCI检索)、一般核心期刊实行累计加分,上不封顶,会议论文和一般检索期刊累计加分不超过3分。凡有一文多发或抄袭等学术不端情况(由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组认定),一旦发现,将取消该生的保研资格。对于论文尚未正式发表但已收论文录用通知的学生,需本人提交承诺书,保证在不改变论文题目、作者排序、出版期刊的前提下,论文按照录用通知单规定时限内如期发表,如果不能按期出版,视为推免材料作假,取消该生保研资格。
(二)推免名额分配
1.根据学校给定的学院推免名额进行分配。学院推免名额按照各专业人数(扣除各专业本硕资格、卓越计划、竞赛、学生工作推免人数后)占年级人数比例直接分配到各个专业。名额出现小数的专业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进行调整,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
2.推免过程中,如果有自愿放弃推免的同学,名额则在该同学所在专业自动顺延。
3.推免过程中,如果有专业推免名额不能完成,多余的名额由该专业所在系部自行协调至相关专业。
(三)免试推荐研究生资格确定
1.本硕资格、卓越计划、竞赛、学生工作推免优先进行。
2.卓越学院学生未能获得卓越计划推免指标的,参加所在专业推免指标排名和分配。
3.根据各专业分配的推免名额,从各专业的保研成绩第一名开始,按照排名依次确定推免名单。
4.保研成绩相同者,主持或者参加过大学生创新基金项目并获得结题者优先推免。
(四)候补名额分配及排序
1.候补名额分配:学院将从学校获得的候补名额分配到系,以系为单位组织产生候补学生名单;
2.候补名额排序:根据各位候补学生的大一到大三的3年绩点与本专业所有学生的平均绩点的离差百分比确定,离差百分比大者优先推荐;计算公式如下:
离差百分比= 候补学生大一到大三的3年绩点 *100%
候补学生本专业所有学生的平均绩点
(五)免试推荐研究生类型
本届推荐名额不设置校内和校外名额、不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
四、注意事项
(一)各专业上报的推免人选的成绩、排名和评价等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虚假现象或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者,学院将取消当事人的被推荐资格,收回该名额,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同一学生在“学院”、“专长潜质”、“支教专项”三类中选择一项推荐,多推则该生的所有推荐均无效。
(三)“专长潜质”、“支教专项”推免名额均单列,单独申报,由学校组织专门评审。
(四)自愿放弃推免的同学,必须提交一份书面的承诺书,否则后果自负。
(五)已被录取的推免生,不得放弃推免资格,不参加应届毕业生的就业派遣,学校不出具与就业、报考研究生、自费出国等有关的材料。
(六)为避免研究生入学资格审查时发生问题,推免生在报名后至研究生入学前不得更改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学籍信息等。
(七)推免生应再接再厉,认真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第四学年的学习中有课程不及格、毕业设计成绩达不到优良、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或违背学术诚信(包括考试作弊行为)将被取消研究生入学资格。
五、工作计划
(一)9月9日前,成立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制定、提交和公布推免工作细则,全面展开推免工作。
(二)9月13日前,将拟推荐名单报教务处审核,并予以公示。将申请“专长潜质”、入伍期间立功申请推免等学生的材料上报教务处。
六、其他
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参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关于做好2018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7年9月9日